省級層面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會同省紀委辦公廳對3起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。具體如下:
一、海東市民和縣農村集體“三資”監管工作照搬上級文件問題。2024年,該縣委農村牧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《民和縣農村集體“三資”監管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》未具體結合本縣工作實際,簡單照抄照搬海東市農業農村局印發的《農村集體“三資”監管突出問題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》,“整治重點”“整治措施”等內容只作了順序調整,部分表述只對主語作了替換,文字重復率接近70%。
二、黃南州衛健委計劃外開展達標創星活動。2024年,黃南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計劃外開展鄉鎮衛生院達標創星活動,制定印發《鄉鎮衛生院達標創星工作實施方案》,與37家鄉鎮衛生院簽訂達標創星工作目標責任書,按月實行調度,按季進行通報,先后召開調度會、推進會4次,開展督導檢查8次,增加基層醫務人員工作負擔。
三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個別村級組織掛牌過多。截至2024年10月中旬,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個別村級組織外部仍然懸掛“三農保險服務點”“青海省農村牧區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終端接收點”“中共柴旦鎮紀律檢查委員會檢舉控告告知牌”“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”“柴旦村交通安全廣播宣傳站”“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”等規定外的牌子。
以上典型問題反映出有的地區在貫徹落實上級工作要求,制發文件過程中未能結合實際,以文件落實文件;有的行業部門未嚴格執行創建評比達標活動要求,計劃外開展達標創星,將本該日常做好的具體業務工作變相為達標創星,增加基層負擔;有的地區在全省通報類似典型問題后,認識不到位、行動跟不上,同類工作整治滯后。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各項工作要求,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,增強行動自覺,對照通報的典型問題,舉一反三,全面排查整改各類增加基層負擔的形式主義問題。